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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概念 一、 问:什么是社会保险? 二、 问:社会保险有什么作用? 三、 问: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项目?
二、征管 单位及职工参保登记、缴费、年检 四、 问:什么叫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办法? 五、 问: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办法实施前、后有什么不同? 六、 问: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下称个体户)首次参加社会保险需办什么手续? 七、 问:单位或职工工资薪金变动,或人员增减变动时,应如何申报? 八、 问: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九、 问:个体户参加医疗保险还需要缴纳一次性预付金吗? 十、 问: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本地工作,要参加社保吗? 十一、 问:不同户口属性的从业人员,参保险种及缴费办法有无不同? 十二、 问:参保单位资料变更如何办理? 十三、 问:参保单位注销如何办理? 十四、 问:《社会保险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十五、 问: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没有履行参保、缴费义务,或谎报、瞒报、出具伪证的,将承担违法后果?
无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缴费 十六、 问:哪些人符合个人自愿参加社会保险资格? 十七、 问:什么是无业人员? 十八、 问:什么是灵活就业? 十九、 问:无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以自愿缴费的形式参加哪些险种? 二十、 问:本市区农业户口转为家庭户的无业人员,能否个人缴费参加社保? 二十一、 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能否继续缴费参保? 二十二、 问:凭哪些证件办理? 二十三、 问:如何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二十四、 问:无《劳动手册》的无业人员,能否办理个人自愿缴费参加社会保险? 二十五、 问:无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何? 二十六、 问:无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何? 二十七、 问:中途想停保,应该怎样办? 二十八、 问:劳动年龄段的无业人员在自愿缴费参加养老或医疗保险后再就业的,应由谁缴费? 二十九、 问:无业人员在办理个人自愿缴费参加医疗保险前已参加过医疗保险,是否要缴纳一次性预付金? 三十、 问:已办理个人自愿缴费参加医疗保险,就业后跟单位参保,已缴纳的一次性预付金能否退还或抵缴逐月缴费金额?
顺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三十一、 问:已参加养老保险,但届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不足的,养老待遇如何处理? 三十二、 问:农村户籍人员、本市区外户籍人员也可以顺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吗? 三十三、 问:届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经终结本市区养老保险关系,或从未在本市区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能否顺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改制企业缴纳一次性医疗补偿费 三十四、 问:哪些人员符合改制企业职工缴纳一次性医疗补偿费条件? 三十五、 问:改制企业如何办理缴纳一次性医疗补偿费? 三十六、 问:如何计算改制企业职工缴纳一次性医疗补偿费的金额? 三十七、 问:改制企业职工缴纳一次性医疗补偿费的费用由谁支付? 三十八、 问:改制企业职工缴纳一次性医疗补偿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 三十九、 问:改制企业职工缴纳一次性医疗补偿费后,重新就业后,其医疗保险费应如何处理? 四十、 问:职工在单位改制后下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20年,且没有重新就业的,怎样才能积累足够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四十一、 问:单位能否以资产抵缴社保欠费?
三、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概念 四十二、 问: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 四十三、 问:养老保险有哪几项原则? 四十四、 问:我省社会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四十五、 问:养老保险基金有哪些来源? 四十六、 问: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哪几方共同负担?
养老保险待遇申报 四十七、 问:逐月领取养老金,须符合哪些条件? 四十八、 问: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被保险人能否提前退休? 四十九、 问:如何申报逐月领取养老金? 五十、 问:某人以前是固定职工,工龄超过10年,但1994年前已从单位出来,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逐月领取养老金吗? 五十一、 问:养老金何时计发? 五十二、 问:领取养老金的存款帐号发生变更时,应如何办理? 五十三、 问:怎样计算自己的养老金有多少? 五十四、 问:怎样计算自己的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有多少? 五十五、 问: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可以继承? 五十六、 问:提前退休对养老待遇有什么影响? 五十七、 问:养老保险已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继续缴费与否,在退休时的养老待遇有没有区别? 五十八、 问:什么是缴费工资指数? 五十九、 问:什么是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六十、 问:什么是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六十一、 问:已经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被通缉、在押、判刑后养老金如何处理?
辞职、被解雇、转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处理 六十二、 问:任何辞职、被解雇、转移就业的人员,都可以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并结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吗? 六十三、 问:本市户籍人员、市外城镇户籍人员在市区单位工作时参加了养老保险,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并结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六十四、 问:市外农村户籍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申报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并结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六十五、 问:市外户口农民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六十六、 问:农民工能否不终结养老保险关系(能否不退保)? 六十七、 问: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出国(境)定居养老保险待遇申报 六十八、 问:退休后出国(境)定居的如何享受待遇? 六十九、 问:劳动年龄内出国(境)定居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养老金资格验证(退休年审) 七十、 问:哪些人须办理退休年审,何时办理? 七十一、 问:本地定居的退(离)休人员,如何办理退休年审? 七十二、 问:既无单位,又无法亲临办理退休年审的,应如何处理? 七十三、 问:退(离)休后在国(境)外定居的,如何办理退休年审?
参保人死亡后养老保险待遇申报 七十四、 问: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待遇如何申报? 七十五、 问:无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待遇如何申报? 七十六、 问:在职缴费期间死亡的职工,养老待遇如何申报? 七十七、 问:无业人员个人自愿缴费参保期间死亡的,养老待遇如何申报? 七十八、 问:未达到退休年龄,且中断缴费的无业人员死亡后,养老待遇如何申报? 七十九、 问:死亡后,养老待遇有多少?
四、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概念 八十、 问:什么是失业保险? 八十一、 问:《失业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 八十二、 问:失业保险费用由哪几方共同负担? 八十三、 问:失业个人缴费部分是建立个人帐户,还是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八十四、 问:已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跨地区变动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能否转移?
失业保险待遇申报 八十五、 问: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八十六、 问:单位如何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失业备案手续? 八十七、 问:原单位办妥失业备案后,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八十八、 问:城镇户口失业人员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八十九、 问:失业保险金如何发放? 九十、 问: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九十一、 问: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九十二、 问: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不同的,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九十三、 问: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不含参与犯罪而死亡),其亲属可享受哪些待遇? 九十四、 问:农民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九十五、 问:农民工如何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五、医疗保险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资格 九十六、 问:什么是医疗保险? 九十七、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医疗保险? 九十八、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九十九、 问:是不是所有合同制退休人员都不须缴纳医疗保险费,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百、 问:某人曾做过合同工,后来个人自愿缴费参加养老保险并达到了最低缴费年限,为什么退休后还要一次性缴足20年的医疗补偿费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百零一、 问:某人一直是合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仍与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内顺延缴纳养老保险费已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为什么还要一次性缴足20年的医疗补偿费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百零二、 问: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需要办理资格验证(年审)吗? 一百零三、 问:办理医疗保险待遇年审需携带什么资料? 一百零四、 问:逾期未办理医疗保险待遇年审的,将如何处理? 一百零五、 问:已参加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失踪、失去联系、拘役、服刑的,其医疗保险待遇应如何处理? 一百零六、 问:已参加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死亡,其医疗保险待遇应如何处理?
IC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业务 一百零七、 问:什么是医疗保险广发智能IC卡(简称IC卡)? 一百零八、 问:什么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一百零九、 问:IC卡有什么用途?怎样使用? 一百一十、 问: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哪些资金组成? 一百一十一、 问:怎样才能领到IC卡? 一百一十二、 问:怎样查询IC卡医保专用账户收支情况? 一百一十三、 问:IC卡丢失后,如何挂失及解挂? 一百一十四、 问:IC卡初始密码是什么? 一百一十五、 问:IC卡账户为什么会被冻结?怎样才能办理解冻手续? 一百一十六、 问:如果发现IC卡没有划个人帐户金额怎么处理? 一百一十七、 问:发现IC卡芯片资料错误如何修改? 一百一十八、 问:被保险人因各种原因办理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其IC卡及个人账户资金应如何处理? 一百一十九、 问:已参加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死亡,其IC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还会划账吗?如何办理IC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结清和注销手续? 一百二十、 问:异地定居人员须办什么手续,才能将IC卡医保个人帐户金额转划到金融帐户上?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 一百二十一、 问:被保险人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怎样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一百二十二、 问:出院后如何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一百二十三、 问:若因欠费或其他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的,应如何处理? 一百二十四、 问: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报销? 一百二十五、 问:转院就诊应如何处理? 一百二十六、 问:被保险人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费用自付比例如何计算? 一百二十七、 问:哪些药可以报销,哪些不能报销? 一百二十八、 问:每年的6月30日,被保险人住院是否需要办理出院后再入院? 一百二十九、 问:被保险人新参保,享受待遇前已经住院,该如何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一百三十、 问:未领取(含遗失补办)IC卡的被保险人住院如何办理住院登记? 一百三十一、 问:为什么住院要24小时内出具证件办理社保登记? 一百三十二、 问: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当住院费用达到一定额度,是否需要办理出院,等几天后再办理入院,社保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医院这样要求,被保险人该如何处理? 一百三十三、 问:在定点医疗机构转科是否需要办理出院手续? 一百三十四、 问:被保险人住院因病情需要而医院现有设施不能提供诊疗服务,是否可转到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进行检查?其费用如何报销? 一百三十五、 问:住院为什么要支付起付线内费用?在职和退休是否一样? 一百三十六、 问:定点医疗机构收费处电子结算系统出现问题时,被保险人如何在医院结算相关费用? 一百三十七、 问:医院的床位费已经涨价,但医疗保险现在的床位费标准仍为25元,何时才会提高? 一百三十八、 问:怀孕时,患病住院的费用如何报销?宫外孕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一百三十九、 问:被保险人怀孕时因感冒、血压增高等保胎住院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办理报销手续? 一百四十、 问:被打劫受伤住院的费用如何报销? 一百四十一、 问:自己骑摩托车不小心摔伤、被单车撞伤或骑单车受伤、作为交通事故第三者的被保险人受伤住院等情况,该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住院报销 一百四十二、 问:哪些情况下被保险人可申请异地住院? 一百四十三、 问:怎样办理异地住院登记手续? 一百四十四、 问:被保险人异地住院的,出院后如何办理费用结算审核手续? 一百四十五、 问:异地住院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报销? 一百四十六、 问:异地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是多少?
个人约定医院费用报销 一百四十七、 问:哪些情况下,被保险人可申请个人约定医院就诊? 一百四十八、 问:怎样申请个人约定医院? 一百四十九、 问:在约定医院住院的,应怎样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一百五十、 问:在约定医院住院的,出院后如何办理报销? 一百五十一、 问:在约定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应如何处理? 一百五十二、 问:在约定医院住院或门诊的,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报销和冲卡手续? 一百五十三、 问:异地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是多少?
特定病种门诊报销 一百五十四、 问:江门市区有哪些病种列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 一百五十五、 问:怎样申请《江门市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 一百五十六、 问:如何办理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 一百五十七、 问:《医疗保险特定病种专用证》遗失后怎么办理手续? 一百五十八、 问: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如何? 一百五十九、 问: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为什么和普通职工不一样?特定病种为什么公务员比普通职工多三个病种?
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 一百六十、 问:企业离休干部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如何办理报销? 一百六十一、 问:离休干部因病情需要转院时,应办哪些手续? 一百六十二、 问:在国内异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其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一百六十三、 问:离休干部住院怎样申请超范围用药?
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一百六十四、 问:如何申请成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一百六十五、 问:除填报《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外,还须提交哪些资料? 一百六十六、 问: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结果何时、以何形式公布? 一百六十七、 问:如何申请成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一百六十八、 问:除填报《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外,还须提交哪些资料? 一百六十九、 问:定点药店资格审查结果何时、以何形式公布? 一百七十、 问:取得定点资格后,以后每年还需要年检吗?
六、工伤保险 一百七十一、 问:什么是工伤保险? 一百七十二、 问:哪些单位和个人要参加工伤保险? 一百七十三、 问:被保险人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应该怎么办? 一百七十四、 问:被保险人发生工伤事故,须凭哪些资料办理报销? 一百七十五、 问: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可享受什么待遇? 一百七十六、 问:被保险人因工致残,可享受什么待遇? 一百七十七、 问:被保险人因工死亡,可享受什么待遇? 一百七十八、 问:因工死伤职工亲属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百七十九、 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一百八十、 问:被保险人工伤后如何领取工伤保险赔偿费用? 一百八十一、 问:工伤职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由谁来支付待遇?
七、生育保险 一百八十二、 问:什么是生育保险? 一百八十三、 问:被保险人生育后,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一百八十四、 问:被保险人如何支取生育保险待遇? 一百八十五、 问:江门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八、行政复议 一百八十六、 问:单位或者被保险人若对社会保险部门的行政行为有异议,怎么办?
一、社会保险概念 一、 问: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筹资建立基金,使被保险人因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而遇到生活困难时,能够获得国家、社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二、 问:社会保险有什么作用? 答:社会保险制度是保证社会安定的主要措施之一,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使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得到社会的物质帮助,对促进经济发展,保证社会安定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 问: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项目? 答:社会保险包括以下五个项目:养老保险,是为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一系列社会服务的制度;失业保险,是为被保险人暂时失去工作,给予一定经济帮助的制度;医疗保险,指被保险人患病期间,由社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制度;工伤保险,是为因工负伤、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致死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的制度;生育保险,是为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二、征管 单位及职工参保登记、缴费、年检 四、 问:什么叫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办法? 答:即由地方税务部门(下称地税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受理辖区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各项社会保险费(下称社保费)的申报、征收、追缴、稽查,并对少缴、漏缴、拒缴社保费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办法。 五、 问: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办法实施前、后有什么不同? 答:该办法实施前,缴费单位和缴费人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下称社保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和申报人员增减变动,地税部门每月按照社保部门提供的应收数据向缴费单位和缴费人征收社保费。该办法实施后,缴费单位、缴费人按实际工资总额直接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地税部门负责核定、录入缴费工资额和个人明细等资料,并进行征收,然后按月将明细征收数据反馈社保部门。 六、 问: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下称个体户)首次参加社会保险需办什么手续? 答: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批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个体户除外)、有关批准成立或其它核准执业的证件,到社保部门登记窗口填写并递交《社会保险登记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在当月20日前到地税部门填报《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申报缴纳社保费,再凭税收通用缴款书到社保部门征管业务窗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七、 问:单位或职工工资薪金变动,或人员增减变动时,应如何申报? 答:单位应于发生变动的当月20日前(所称日期均含当日,下同),到地税部门填报《社会保险费变动申报表》。 注:属解除劳动关系减员的,单位到地税部门填报《社会保险费变动申报表》之前,应先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称劳动保障部门)办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属退休减员的,则先到劳动保障或人事部门办妥退休审批手续。到地税部门申报减员后,单位还须持减员职工的《劳动手册》,到社保部门征管业务窗记录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为职工办理失业或养老待遇的备案手续。 八、 问: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缴费工资乘以缴费比例逐月缴费。具体如下: (一)缴费工资指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的职工每月工资、薪金总额,其统计口径包括:职工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其他与任职或受雇有关收入的总和。其中,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最低不低于市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最低不低于市区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注:2005年市区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工资上下限为3288—658元;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1317—3951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1317元;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补偿费(下称医疗补偿费)缴费工资为1317元。 (二)缴费比例:
九、 问:个体户参加医疗保险还需要缴纳一次性预付金吗? 答:2人以上个体户不需要缴纳一次性预付金;只有1人的个体户,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医疗保险,要缴纳一次性预付金。 十、 问: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本地工作,要参加社保吗? 答:国家、省条例未明确规定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是否必须参保,但粤劳社函[2002]331号阐明,我国公民在取得国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后回国工作,或赴港澳台定居后回大陆的,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十一、 问:不同户口属性的从业人员,参保险种及缴费办法有无不同? 答:没有不同。在本市区各类型单位(含2人以上个体户)工作的从业人员,不论户口属本市或外地、农村或城镇,均按照上述规定的险种、标准参保缴费。 十二、 问:参保单位资料变更如何办理? 答:参保单位应自单位信息发生变更后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到社保部门征管业务窗填写并递交《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十三、 问:参保单位注销如何办理? 答:参保单位应自工商部门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工商部门或有关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部门征管业务窗填写并递交《社会保险登记注销表》,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如欠费的,须先清欠后办理。 十四、 问:《社会保险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答:要。各参保单位应于每年10月至12月,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年审合格证、工资总额使用手册、近三个月社保费缴费票据,到社保部门征管业务窗填写并递交《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手续。 十五、 问: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没有履行参保、缴费义务,或谎报、瞒报、出具伪证的,将承担违法后果? 答:根据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或欠费的单位、个人,由地税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地税部门有权实施强征,并从滞纳社保费(或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单位不设账册,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账册、材料,造成社保费延迟缴纳的,地税部门除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外,还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没有依时办理社保登记、年检的单位,工商部门不予通过营业执照年检或验照,情节严重的,暂扣营业执照。如以谎报、瞒报、出具伪证等手段冒领待遇的,由社保部门追回当事人因谎报、瞒报、出具伪证而领取的社保待遇。
无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缴费 | |||||||||||||||||||||||||||||||||||||||